钟梅,女,中共党员,陕西榆林人,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硕士,陕西省合唱协会理事,陕西省音乐家协会会员。现任太阳成集团公司党总支委员、副书记,分管员工工作。
2007年入职太阳成集团从事管理工作,2014年起先后任太阳成集团工会办公室秘书、办公室主任,2022年7月任太阳成集团公司党总支副书记。
在职期间,主持和参与省、市、区、校级项目十余项,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。荣获陕西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、陕西省互助保障工作优秀工作者、榆林市互助保障工作优秀工作者称号,多次荣获太阳成集团“精神文明先进个人”。
岗位职责:
(一)在公司党委及本单位党总支领导下,协助党总支书记开展工作,对其分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,同时按教育部第 43号令要求,院(系)党总支副书记属于专职辅导员,应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。
(二)分管员工工作,其岗位职责还包括:
1.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努力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,抓好学风建设,规划本单位员工各项教育管理工作。
2.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指示及有关规定,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,建立健全相关员工管理制度。
3.认真抓好员工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,做好员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、组织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,抓好员工党员的思想、作风建设等工作。
4.负责员工评先评优及员工违纪处分工作;负责本单位员工学费减免、困难补助、助学贷款等初审工作和员工勤工助学等员工管理工作。
5.加强员工思政干部、辅导员和员工干部队伍的建设,加强员工工作理论研究。
6.深入员工了解情况,关心员工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和身心健康,定期分析研判员工思想动态。
7.领导本单位团委、员工会工作,指导本单位团委、员工会开展活动。
8.负责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、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等工作。
(三)完成公司党委和所在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。